乐至一无证驾驶三轮车失控,撞向对向车道小车
2024年7月5日08 时38分,倪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驾驶川M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载沈某某,在乐至县童良路转弯时,车辆失控越过中心分道线,与对向车道曾某某驾驶的川A号小型越野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倪某某、 沈某某受伤。乐至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定沈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载货三轮车缺乏安全防护措施是严禁载人的,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拒绝乘坐三轮车!(来源:资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