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一则
关于公开征求《房屋抵工程款网签备案业务 办理试行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并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全文如下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房屋抵工程款网签备案业务 办理试行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相关规定,现将《房屋抵工程款网签备案业务办理试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于2024年8月1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信函邮寄至:资阳市松涛路一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抵工程款网签备案业务办理试行规则征求意见”字样。
(三)联系电话:(028)26597073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
房屋抵工程款网签备案业务办理试行规则
近期,我局接到多件房屋抵工程款(以下简称工抵房)后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申请。为适应当前房地产形势,支持资阳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合理需求,特制定本业务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业务试行规则适用于资阳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申请条件
需要以房屋抵顶工程款解决本地项目工程款支付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申请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工抵房协议签订后需要办理网签备案手续的,由开发企业、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分包单位或实际实施工程及供货的指定人员)向市住保房产中心书面提交申请,申请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资料如下:
1.书面申请;
2.施工合同(供货合同或实际实施工程及实际供货的证明);
3.工抵房协议;
4 .扣减合同金额委托书;
5.其他必要资料。
(二)初审。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对工抵房的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分包单位、实际实施工程及供货指定人员)审查。
(三)审核。市住保房产中心根据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中对该工程抵款项目设定的合同总金额进行扣减,通过商品房管理系统按程序将房屋性质调整为“工程抵款房”,并根据企业申请事项办理网签备案手续。
四、具体事项处理
(一)资金入账问题。开发企业抵顶给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分包单位、实际实施工程及供货的指定人员)的商品房,鉴于无实际房屋销售款项,因此市住保房产中心不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作为合同备案的审核要件。
(二)网签备案问题。工抵房可直接网签备案至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分包单位或实际实施工程及供货的指定人员)。
(三)网签备案更名问题。对于开发企业和接受工抵房一方因房屋变现需要网签备案更名的,只允许进行一次网签备案更名。办理中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6部委《关于加强房屋网签系统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建房【2020】61号),做好税务登记衔接。对于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解除的,房屋销售款应缴入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开发企业可在办理更名申请时同步提交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
五、本试行规则自2024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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